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雄安新区管委会改革发展局,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引进外国人才和智力工作的引领作用,激发我省科技创新活力,结合全省科技、经济与社会发展需求,现组织2019年度河北省省级引智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领域
2019年度重点支持先进装备制造、大数据及新一代信息、大健康、新能源与节能环保、高性能新材料、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钢铁化工、文化教育等领域产业技术创新升级的引智项目,以及引进海外人才(含留学生)归国创新创业项目。
二、申报须知
(一)申报单位
1.项目申报单位应为在河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的或者河北省所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等。
2.项目申报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匹配的基础条件,有研发经费投入,具有完成项目所必备的人才条件和技术装备,有健全的科研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
3.项目负责人为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在相关技术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熟悉本领域国内外技术和市场动态及发展趋势,具有完成项目所需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
4.项目组成员、承担单位和合作单位具有良好的信誉。
5.所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属于本年度重点支持领域,技术上能够代表本行业在国际上的先进水平,能够产生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在我省极具推广价值。
6.项目应有具体实施方案,2019年度目标明确。
(二)外国专家
项目引进外国专家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副教授及以上职称、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的创业人才。
4.我省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外国专家和青年人才。
三、申报流程
1.雄安新区、省直有关部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直接向省科学技术厅(省外国专家局)申报。申报单位填写2019年度省级引智项目申报表(附件1),于4月20日前报送至省科学技术厅(省外国专家局)。
2.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按照通知要求组织本地区项目单位的申报和评审工作。2019年省财政列支1000万元资助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引智项目(各市资助额度见附件2)。请各市(含定州市、辛集市)科学技术局(外国专家局)主动对接各地财政部门,尽快组织项目申报与评审,于4月30日前将拟资助项目及资助方案报省科学技术厅(省外国专家局)。
3.各有关主管单位须于4月10日前对申报单位的承担资质、财务状况、科研诚信和社会领域信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等平台查询信用报告)等情况进行核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出具推荐函并完成申报材料审核。
4.经专家评审后确定的省本级和各市项目拟资助方案,经省科学技术厅(省外国专家局)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将专项资金拨付各项目单位。
四、申报材料
申请书纸质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简易胶装、一式三份,省直单位申报材料经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非国有单位申报材料由本单位审核报送,不受理个人申请。
五、项目评审
项目负责人准备PPT,提前做好项目答辩准备,PPT答辩时间不超过10分钟,内容主要包括:项目概述、主要内容及任务、绩效目标、实施举措、项目经费预算、保障措施及风险分析等。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六、资助待遇
经评审确定的项目,资助额度为30—50万元/项。获得资助的项目负责人可根据项目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