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中关村管委会:
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7年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7]433号)的要求,请贵单位按照组织具有明显产业聚集特征的产业园区申报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并将三份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公章后,于9月11日前,送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标准处(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510室)。
特此通知。
附件:《关于开展2017年产业集群区域品牌建设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7]433号)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8月30日
(联系人:林泽,联系方式:57587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