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认定深泽等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的通知

时间:2020-09-01 浏览:73次 来源:https://kjt.hebei.go

        为充分发挥农业科技园区在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的示范引领作用,按照《河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冀科农函〔2018〕15号),通过推荐申报、材料审核、现场考察、评审论证、公示等工作程序,经研究决定,认定深泽等8个农业科技园区为河北省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名单见附件)。请你们高度重视,按照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有关要求和《河北省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不断推进农业科技园区(以下简称“园区”)建设。

  一、科学规划、抓好落实

  各市科技局要加强组织协调与指导,各申报主体及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专家论证意见,修改完善园区总体规划、园区建设实施方案,报省科技厅备案,严肃认真抓好规划的贯彻落实,推动园区持续健康发展。

  二、建设管理、提升水平

  构建运行顺畅高效的园区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提升园区建设管理水平,发挥园区功能作用。各园区建设领导小组(管理专班)、园区管理委员会等要充分发挥作用,制定出台并落实与园区建设规划相配套的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激发活力,提升园区运行与建设水平。各市科技局协调推进园区建设,落实好相关政策。省科技厅将给予园区科技经费补助,大力推进园区建设。形成园区建设合力,推动技术、人才、项目、平台、资本、产业、向园区聚集,充分发挥园区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基地、农村科技创新创业基地和农村人才培养基地的作用。

  三、明确标识、加强示范

  加强园区展示和宣传力度,应统一使用认定的园区名称,并在核心区和有明显宣传效果的地方,设立带有园区LOGO标示的“河北省农业科技园区”标志牌,接受社会监督,提高园区对现代农业产业的科技支撑能力和显示度。

  各园区总体规划、园区建设实施方案修订后,加盖所在地县(区、市)人民政府公章,一式四份,请于2020年9月18日前邮寄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同时发送电子版。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105号科技大厦1138室。邮箱:hebeinykjyq@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