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2019年8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指出,要发挥企业家精神和工匠精神,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按照《关于推进北京市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的指导意见》(京经信发〔2019〕86号)要求,我局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为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提供指定服务产品的“专精特新”服务券服务商(以下简称“服务券服务商”),经申报、审查和评审工作,现将第二批拟认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请社会监督。
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以上服务商及服务产品名单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并提供证明材料。
一、公示时间:2020年9月29日至2020年10月14日
二、联系电话:010-55578176;传真:010-55578440;邮箱:chenhezhong@jxj.beijing.gov.cn。
附件:2020年第二批北京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服务券服务商及服务产品拟公示名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