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业农村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2020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经组织相关区农业农村委申报,专家论证,拟由津南区“小站稻”承担2020年我市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任务,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0年9月11日——2020年9月17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持有异议的,可在2020年9月17日12点前,书面向市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提出。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7号市农业农村委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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