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为进一步加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评价管理办法》(京经信发〔2019〕51号)、《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评价管理办法》(京经信发〔2019〕52号)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复评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评范围
《关于公布第一批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第一批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京经信委发〔2018〕11号)和《关于公布第二批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和第二批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名单的通知》(京经信发〔2019〕8号)中的55家示范平台和55家示范基地。
二、复评要求
各示范平台、示范基地于2020年10月14日前将复评材料电子版光盘一张报送至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大钟寺怡和8号院7号楼2层.
三、复评结果
示范平台、示范基地复评评价结果通过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网站公示。
四、联系方式
咨询、材料报送电话:82176937
附件:1.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复评材料清单
2.北京市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复评材料清单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