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我市农业对外合作的若干意见》(津政办发〔2016〕103号)和《农业部天津市人民政府共同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落实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推动我市农业对外合作平台建设,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更好地引导我市农业企业、产品、技术走出去引进来,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了天津市首批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境外示范农场、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和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经企业申报、各区推荐、市级初审、专家评审,并征求市有关部门意见,拟认定天津农垦集团保加利亚公司“中国-中东欧农业合作示范区”为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天津海禄投资有限公司海禄澳大利亚示范原种牧场、天津天隆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中国-越南天隆农业示范农场为境外示范农场,天津蓟州区鑫顺发食用菌专业合作社蓟州区出头岭镇食用菌出口基地为农产品出口示范基地,天津康澜食品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为出口示范企业。现对拟认定名单给予公示。如有不同意见,请于12月20日前书面反馈至市农业农村委。
联系人:宋晓娟,刘媛;联系电话:88290645,88290646(兼传真)
附件:拟认定名单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