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关于转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四个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要求的通知

时间:2018-08-28 浏览:36次 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108号)要求,为做好“智能机器人”“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网络协同制造和智能工厂”和“制造基础技术与关键部件”重点专项项目的组织及推荐工作,现将专项申报及报送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科技部《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下载地址http://service.most.gov.cn/2015tztg_all/20180803/2662.html)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将项目申报书(2份及电子版,含1份原件)报送至市科委318室(北京市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 16:00。

特此通知。

联系人:贾净 66152810 jiajingbjpc@126.com

市科委电装处

2018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