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农委〔2019〕48号
有农业的区农业农村委,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农委等七部门关于加快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发展意见的通知》(津政办发〔2011〕106号)规定,市农业农村委组织开展了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经企业自愿申请、相关区政府推荐、专家评审,并征求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和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意见,经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天津金亚麻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被认定为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现予以公布。
希望新认定龙头企业进一步发挥带动产业发展和农民增收的重要作用,创新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实现共同发展。各区主管部门和相关单位要不断加强对龙头企业的服务和指导,创新和完善龙头企业政策扶持方式和监督管理手段,扶持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努力将其打造成为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力量。
附件:天津市第十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市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
2019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