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108号)要求,按照科技部相关工作部署,为做好“可再生能源与氢能及技术”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申报工作要求明确如下:
一、请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附件1)和《“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附件2)要求进行申报。
二、请各申报单位首先进行网上填报,将网上生成的项目预申报书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2套报送至北京市科委(具体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219房间),同时,请携带电子版现场拷录。
预申报书报送截止时间为2018年9月18日下午17:00,逾期不再受理。
特此通知。
联系人:娄博杰,联系电话:66517143
附件1: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doc
附件2:“可再生能源与氢能技术”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pdf
北京市科委新能源与新材料处
二0一八年九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