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延期公示

时间:2019-08-30 浏览:36次 来源:

以下企业及个人在被列入“黑名单”管理期间,未改正违法行为,按照《河北省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规定,现将其延期“黑名单”管理两年,公示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