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等四部委《关于开展2016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的通知》(财办建﹝2018﹞205号)要求,现对我市拟申报2016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车辆相关信息予以公示,公示5天,公示期为2018年12月12日至2018年12月17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拟申报车辆有异议,可以书面(实名)形式向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提出异议和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办公室 66150566
附件:北京市申报2016年及以前年度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补助资金清算车辆信息表.xls
北京市新能源汽车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8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