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2020年省级绿色制造名单的通知

时间:2020-09-02 浏览:43次 来源:科技创新与节能综合利用科

为加快绿色制造体系建设,提升工业绿色发展水平,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发布2020年工业转型升级绿色制造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冀工信节函﹝2020﹞600号)要求,组织开展2020年工业转型升级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方向

    (一)绿色工厂。鼓励钢铁、化工、建材、机械、汽车、轻工、食品、纺织、医药、电子信息等行业企业,以用地集约化、原料无害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为重点,创建一批绿色工厂。

    (二)绿色园区。积极推动以产品制造和能源供给为主要功能、工业增加值占比超过50%、具备统一管理机构的省级以上工业园区,以企业集聚发展、产业生态链接、服务平台建设为重点,创建一批绿色园区。

    (三)绿色产品。积极推动在汽车、电子信息、家具等重点领域开展工业企业绿色产品设计示范,以轻量化、无害化、节能降噪、资源节约、易制造、易回收、高可靠性和长寿命等为重点,打造一批绿色设计产品。

(四)绿色供应链。鼓励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及大型成套装备机械等行业核心制造企业,以资源节约、环境友好为导向,以采购、生产、营销、回收及物流体系为重点,打造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

(五)绿色服务。鼓励发展先进、适用、推广价值高的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国家鼓励发展的重大环保技术装备,培育一批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建设一批国家绿色数据中心,推进实施一批绿色改造和绿色设计平台建设项目,打造绿色制造公共服务平台。

二、推荐范围

一是聚焦传统优势产业绿色改造提升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选择一批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和园区,开展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创建工作。

二是绿色设计产品申报范围请登陆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在“绿色设计产品标准清单”中查看。

三是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以汽车、航空航天、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机械、纺织服装、建材等行业中代表性强、影响力大、经营实力雄厚、绿色供应链管理基础好的核心制造企业为申报重点。

三、工作程序

省级评价标准参照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设计产品和绿色供应链的评价有关要求。

(一)满足申报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对照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自评价。

(二)企业和园区自评价达到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标准时,委托符合条件的第三方评价机构(优先推荐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评价中心)开展第三方评价。其中,绿色设计产品编写自评价报告,采用自我声明方式,不需第三方现场评价。绿色工厂申报,须由当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出具近三年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环保安全等事故、不存在环保处罚未整改行为的相关证明。申报企业出具未被列入失信企业、法人代表黑名单的真实性声明。

(三)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企业提交的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进行初审,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时限要求

请各县区于2020年10月27日前将推荐文件及申报单位自评价材料、第三方评价材料(纸质版各一式四份,分别含电子版光盘一份)报市工信局科技创新与节能综合利用科。

联 系 人:方升、高佳梅

联系电话:3800020

2020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