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1-29 浏览:17次 来源: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财政局,省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持续摸清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家底,深入推动科技资源优化配置与开放共享,根据国家科技部、财政部《关于开展2018年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2018〕226号)要求,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继续联合组织对我省2017年度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情况进行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今年按照科技部关于重点调查财政投入形成科技资源的要求,确定调查范围为:我省省市属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以及技术服务单位和7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及依托单位,共计83家法人单位(具体名单见附件)。

  为减轻工作量,原作为省级研发平台依托单位的企业不再列入调查范围;上年已参与调查的单位,只需直接更新、补充数据;新增调查单位,需按要求逐一填报相关报表。

  二、调查内容

  1.法人单位科技资源调查。法人单位的机构概况、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原值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单台或成套科学仪器设备的状态、利用和共享情况,科学数据库及生物种质资源库基本情况。

  2.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专项调查。主要包括我省7家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中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建设和利用情况。

  3.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不参加调查。

  三、调查的标准时点

  本次调查的标准时点: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

  四、填报渠道

  (一)法人单位

  1. 资源概况、科学数据库、生物种质资源库等信息,请登陆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进入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escience.org.cn)填报。

  2.科研设施与科研仪器信息,请登录公共邮箱cfp20160601@126.com下载压缩包(密码:cfp123456),对2017年填报的单台套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科研设施与仪器信息、本单位基本信息、对外开放共享管理制度以及服务案例等进行完善,于2018年12月15日前将完善后电子版发至:hbyqlm@163.com。

  (二)企业国家重点实验室

  登陆中国科技资源共享网,进入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信息管理系统(http://www.escience.org.cn),完成专项调查信息填报工作。

  五、具体要求

  1.为加强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省科技厅、省财政厅联合部署资源调查工作,省科技厅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委托河北省科技评估中心、河北省协同创新中心承担业务联络、资源调查技术服务、数据库建设等任务。

  2.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技术要求高、工作任务繁重,请各有关单位及主管部门认真组织,落实好数据采集、填报、审核、汇交等每一个环节,保质、保量、如时完成数据上报。

  3.请各填报单位及主管部门,务必于2018年12月15日前,在资源调查系统中完成调查数据填报、审核、汇交,并反馈完善后的50万元以上的科研仪器信息(电子版)至邮箱:hbyqlm@163.com。12月20日前将《科技资源调查信息汇总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一式一份,寄送至河北省科技评估中心。

  资源调查支撑单位:河北省科技评估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