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和乡村振兴战略,培育农业创新主体,增强农业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农业产业优化升级,培育现代农业产业体系。按照《河北省科技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指引》(冀科农〔2017〕3号)的有关规定和《河北省科技厅关于开展第三批河北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培育工作通知》(冀科农函〔2018〕74号)要求,由各市科技局审核、评审和推荐,经专家审核,现将第三批备案的225家河北省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予以公布,有效期自发文之日起三年。
经备案的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应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继续推进农业科技创新,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备案的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享受省、市、县出台的有关科技小巨人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优惠政策;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把经备案的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作为科技管理工作的重点服务对象,统筹各类科技资源优先支持其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引导金融、创投等机构加大资金支持,促进农业科技小巨人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