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省委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9年河北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接受社会监督,现将河北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委员会审议通过的拟表彰对象名单在省总工会、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19年4月1日-4月8日(5个工作日)。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9年4月8日17时前,以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向省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
省总工会网址:http://www.hebgh.org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rst.hebei.gov.cn
监督电话(省总工会):0311-67569202、67569195(传真)、67569207
监督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0311-88616312(传真)
收信单位:河北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委员会办公室。
收信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309号(邮编:050091)
2019年河北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
先进集体评选表彰委员会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