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职介发〔2017〕28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总工会、妇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要求,更好地服务于2017年春节后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和用人单位用工需要,有效做好我市节后进入“招聘旺季”的相关就业服务工作,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7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7〕6号)精神,结合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在打赢脱贫攻坚战中做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扶贫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6〕71号)要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促进就业增收 助力精准扶贫
二、活动时间
2017年2月上旬至3月下旬。
三、服务对象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重点是本地区低收入农户劳动者;
(二)与本市建立对口支援、帮扶协作关系地区(以下简称“对口支援地区”)的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来京务工的建档立卡农村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农村贫困劳动力”);
(三)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
(四)在2017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中被确定为帮扶对象且未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五)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四、活动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实现宣传引导到位、服务对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的目标,使服务对象中有就业意愿的得到便捷的政策咨询、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有技能提升愿望的得到有效的职业培训;有创业愿望的得到创业培训、创业服务和相应的政策扶持;有用人需求的企业和各类单位得到高效优质的就业服务。
五、活动内容
(一)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区要坚持传统媒介与新兴媒体相结合,依托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及各类招聘会,通过发放“百姓就业”招聘专刊、《就业服务手册》、宣传海报,开展政策讲座、现场咨询,推送短信,充分发挥传统媒介优势的同时,创新使用微博、微信等新型媒介,广泛宣传春风行动活动安排及进展情况、先进典型事例、政策法律信息等,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活动安排和各项就业相关政策应享尽知。
市人力社保局在活动期间将通过《百姓就业招聘专刊》、“百姓就业”服务平台同步发布相关招聘信息,并将继续开展“百姓就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系列招聘宣传服务活动,着力宣传全市和谐劳动关系先进单位和北京市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单位,褒扬诚实守信的招聘用人和职业中介服务行为。
各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区域通过采取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就业服务政策宣传材料领取点”等服务措施,重点做好就业引导、政策宣传等服务工作。
(二)做好供求信息采集。2017年春运期间,市人力社保局将通过联合相关部门,在火车站、飞机场和部分长途汽车站开展春运期间来京人员进出京流量调查,及时了解来京劳动者的进出京数量、就业意向等基本情况,为做好我市春节后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形势的分析研判,并根据趋势变化采取针对性就业服务措施提供数据支撑。
各区要结合区域经济特点,依托乡镇、街道、社区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深入本地农村、社区,准确掌握本地区各类劳动者和低收入农户的就业需求,根据精细化就业服务要求做好求职信息的采集;要结合政策宣传,主动联系用人单位,采集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用工计划等信息,在满足单位用人需求的同时,征集和开发适合服务对象就业的岗位。将采集到的求职招聘信息及时录入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以下简称“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同时应加强信息核查,完善核查机制,确保信息真实性和可靠性,为完善工作实施方案、增强活动实效打好基础。
依托农村特色种植养殖、农产品深加工、休闲旅游农业和服务业等一、二、三产业发展,提高岗位开发利用效率。合理征集公益性岗位用于“托底”安置,稳妥安排农村就业困难人员进入社会公益性就业组织。
(三)举办各类招聘活动。各区要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有效对接作为春风行动的重点内容,多渠道、多方式提供公共就业服务。
可利用赶集日、流动市场等,组织开展小型精品专场招聘会,把就业服务推到乡镇、村,将岗位信息送到服务对象的身边和手中,促进服务对象就地就近稳定就业。坚持线上与线下相结合,探索“互联网+公共就业服务”新模式,积极采取网络招聘、视频面试等服务形式,为百姓足不出户享受便捷就业服务提供帮助。结合低收入农户的就业需求,依托城乡“手拉手”就业协作专项活动等服务品牌,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点的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为确保招聘会(包括网络招聘会)信息的及时发布,扩大服务效果,招聘会的预发布信息(名称、日期、地点或网址等必填项)应至少提前三天录入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洽谈会管理模块。
岗位资源相对不足的地区,可结合本地区情况与城乡劳动者外出就业特点,在城乡“手拉手”就业协作机制的基础上,重点选择1-2个城区、城市发展新区或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建立“人-岗”对接协作关系,拓展低收入农户劳动者外出就业空间。
(四)提供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各区要按照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要求,根据服务对象的就业意愿和能力,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服务。
对于在求职过程中遇到就业障碍,特别是达到重点帮扶等级的,按规定提供“一对一”专门指导服务;对于具备上岗条件的,要提供针对性的岗位援助服务,活动期间为其提供3个以上符合其需求和能力的岗位信息,对经3次(含)以上匹配推荐仍未实现就业的,应开展专家会诊指导服务;对于由于技能原因尚不具备上岗条件的,根据个人特点和就业需求,在帮扶方案中提出就业技能完善建议;对于有创业意愿和培训愿望的,在帮扶方案中提出创业技能完善建议;对于在就业援助月期间未能实现就业的,要结合跟踪回访的相关情况,帮助其分析未能实现就业的原因,完善相关援助帮扶方案和行动计划,并对其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及时跟踪和效果评估,促进其尽快实现就业。
(五)实施精准劳务对接。各区要以中央扶贫开发“六个精准”为目标,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对口支援等要求,会同相关部门,依托对口支援服务机制,通过建立信息交换与联动机制,做好跨区域劳务精准对接服务。围绕促进就业和精准扶贫要求,加强与受帮扶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对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区域性形式多样的劳务对接活动。推进京津冀跨区域劳动监察三地协查,促进贫困人员就近就地投诉,维护贫困人员合法权益。对具备返乡创业条件的,结合其意愿,会同对口支援地区相关部门引导其返乡创业。
(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各区要根据市场需求和劳动者特点,积极引导劳动者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和岗位提升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训,开展技能精准帮扶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鼓励校企合作,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
(七)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各区要落实好各项创业扶持政策,降低创业门槛。创业服务机构要为有创业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服务。引导各类用人单位扩大招用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通过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服务园区等,为有创业意愿的低收入农户等服务对象提供创业服务,帮助其创业,实现健康发展。
(八)整顿优化就业环境。活动期间,各区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要利用开展春风行动的有利时机,遏制非法劳务市场的形成,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取缔非法人力资源服务中介组织,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职业信息的行为,依法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中介行为,治理农民工工资支付拖欠。引导企业合理安排生产生活、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丰富外来务工人员的物质文化生活,为求职者营造良好的就业环境。
(九)落实活动跟踪问效。活动期间,市人力社保局将依据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中的摸查结果、洽谈会管理、信息核查、职业指导台账、跟踪回访记录、用人需求档案跟踪记录、招聘情况跟踪记录等业务数据,结合采取实地检查、第三方调查等方式,对活动进展进行实时监控。市、区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要及时回访,听取反馈意见,对服务效果不理想的,仔细查摆问题,认真研究解决,搞好后续服务。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活动走过场。
专项活动结束后,各区要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市人力社保局将依据业务系统数据、满意度调查结果等信息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效果评估,对“春风行动”专项活动形成再推动、再促进。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组织领导工作,建立健全领导机构,对活动进行整体策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务实节俭,注重实效,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把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和春风行动有机衔接起来,使两项活动既各有侧重,又能为援助对象和服务对象提供持续帮扶,务求实效。
(二)合力推进工作实施。各区要把春风行动作为阶段性的中心任务抓实抓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加强政策引导和就业服务,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要加强对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工会和妇联组织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
各区要加强招聘会的监管巡查,杜绝招聘活动中的就业歧视行为,并在重点做好《人力资源许可证》年审工作的基础上,完善人力资源市场监督管理制度和形式,大力推广北京市人力资源服务地方标准实施工作,宣传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自律公约和从业人员行为准则,规范人力资源服务行为。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在活动内容、形式安排上要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特点,按要求落实好各项服务措施。具有公共就业服务资质的职业中介机构要在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的组织下积极参与我市春风行动专项活动,重点围绕岗位对接,免费提供招聘洽谈等公益服务。
各区工会组织要将“春风行动”与工会开展的“就业援助月”、“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等活动结合起来,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特点,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及工会职介机构的作用,为各类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要结合“春风行动”,积极开展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普及宣传,指导进城务工人员普遍加入工会组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增强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要积极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各区妇联组织要将“春风行动”与家政服务工作和再就业培训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以女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为主要对象的“春风送岗位”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探索家政服务工作新路子,不断开拓家政服务市场。要结合妇联工作的实际,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岗位推介、小额担保贷款、权益维护等工作。
(三)确保服务活动安全。各区要加大对各类服务活动,特别是人群聚集的招聘洽谈等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在举办活动前应制定应急预案,加大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力度,杜绝踩踏等各类事故的发生。要突出做好有人群聚集的服务活动的现场监控、疏导和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四)做好统计总结工作。各区人力社保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方案,及时报送活动开展信息,总结活动有效做法及典型案例。要紧密依托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就业服务信息的采集和共享,真实准确地统计各项业务服务数据,并按照下列时间将相应材料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
2017年2月13日前,报送本区“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方案(有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的,报送公共就业服务站设立的时间、地点等情况)、《2017年春风行动活动安排表》(附件1)电子版(活动安排表中应包括区、街道、乡镇的活动安排)。
2017年3月27日前,报送本区“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总结电子版、《职业中介机构参加2017年春风行动活动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人力社保部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今年市级将在去年手工报表与系统比对的基础上,主要通过系统对业务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并与报送数据进行核实,对于系统数据与报送数据不符的,会同报送单位核实相关情况,规范操作行为,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准确。
请各区总工会、妇联组织于2017年3月27日前,将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附件4、5)报送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妇联。
联系方式:
市人力社保局
电子信箱:xcxzk207@126.com
市支援合作办
电子信箱:zonghechu@bjzyhzb.cn
市总工会
电子信箱:shbz@bjzgh.org
市妇联
电子信箱:fzb@bjwomen.gov.cn
附件:
1、2017年春风行动活动安排表
2、职业中介机构参加2017年春风行动活动情况表
3、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人力社保部门)
4、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工会组织)
5、2017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妇联组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2017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