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财政局、税务局,各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近期,因部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名称、经营范围、资质、人员等发生变化,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有关规定,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审核推荐,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重新确定了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名单附后),其中会计师事务所214家,税务师事务所82家。
请各有关单位加强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的管理,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2017年公布的高新技术企业专项审计中介机构名单于2019年1月1日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