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全面掌握全市实有人口的就业状况,充分了解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健全和完善相关公共就业服务工作,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现就开展劳动者就业状况抽样调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范围及内容
2017年北京市劳动者就业状况抽样调查分四次,调查时间分别为3月、6月、9月和12月。调查内容为全市劳动者的工作状况、工薪报酬、劳动关系、社会保险、劳动技能培训等情况。
二、调查方式
3月、9月和12月的调查为小样本调查,采用电话调查和入户调查相结合的方式。电话调查对象从已开展过的调查样本中抽取,调查样本量3750个;入户调查按照“城区、近郊区、远郊区”分层方式,每层选择1-2个区,每区按比例抽取约15个社区、村,入户调查总户数约为420户,调查样本量1250个。
6月的调查将依托来京人员就业状况抽样调查进行,采用入户调查方式。以全市各社区、村户数为样本框,抽取约100个社区、村。在每个社区、村中,按照等距抽样方法抽取调查户,对户内居住的所有人员进行调查,调查户数不少于40户,调查对象不少于100人。调查总样本量为1万个。
调查工作将委托专业调查机构开展。入户调查时,调查机构派遣调查员具体执行入户问卷调查工作。被调查社区所在的街道、乡镇指派专人(陪调员)陪同调查员开展问卷调查工作。
三、调查安排
(一)调查前期准备阶段
每次调查前半月为开展抽样调查前期准备工作时间。主要内容包括调查样本社区的抽取和分配、调查工作方案制定、调查区动员部署等工作。
(二)入户问卷调查实施阶段
调查员的入户调查工作从调查当月开始,调查时间约为一个月。为了提高入户调查成功率,入户调查的时间将集中在住户可能在家时间,或由陪调员结合本社区、村的实际安排入户调查时间。专业调查机构将提前三天将具体入户调查时间通知陪调员。
(三)数据录入和统计分析阶段
4月、7月、10月和12月,专业调查机构组织人员对调查数据进行录入和审核,提交抽样调查数据报告。并在抽样调查数据报告的基础上,撰写抽样调查分析报告。
四、职责分工
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制定劳动者就业状况抽样调查工作方案,协调和督查调查工作的开展,撰写调查报告。
区人力社保局负责完成本辖区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
街道、乡镇负责落实陪调人员。为了提高入户调查成功率,要充分发挥社区、村工作者对辖区情况熟悉的优势,陪调员应以社区、村的工作人员为主,同时社区、村结合工作实际,也可选派对社区、村住户情况熟悉的居民作为陪调人员。
五、工作制度
(一)建立联络员工作制度
区、街道、乡镇应分别指定专人作为抽样调查工作的联络员,负责传达上级指示,落实工作任务,协调处理问题,督导调查工作进展及汇总上报调查情况等工作,按时、保质、保量落实。
(二)建立陪调员工作制度
各区人力社保部门应加强与街道、乡镇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选派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责任心强的社区(村)工作人员作为陪调员,做到人员、时间、任务三落实。在启动本辖区调查工作前,应确认陪调员能够按照调查时间陪同调查员一同进行入户调查。陪调员在入户过程中,对调查员工作有督导检查责任。
(三)建立日报告工作制度
区联络员应及时掌握调查工作进度,及时解决和处理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统筹协调调查工作,在每日上午11点前,将前一天调查工作情况及完成调查数量,上报市人力社保局。
六、工作要求
(一)各区人力社保局要高度重视劳动者就业状况抽样调查工作。劳动者就业状况调查是一项经市统计部门批准的重要的常态化调查工作,是我市人力资源市场供求监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实现我市人力资源市场宏观运行“底数清、情况明、数据准”具有重要作用,是全面、准确、综合评判全市劳动者就业形势的主要依据,也是各区及时掌握本区域劳动者就业状况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为此,各区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主动作为,指定专人负责抽样调查的监督检查工作,做到组织领导到位、责任落实到位,确保调查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做好2017年各项调查组织协调工作。请相关区于通知下发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本区调查工作负责人、具体联系人的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手机)上报到市人力社保局。
附件:2017年北京市劳动者就业状况调查入户调查工作安排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3月1日
附件
2017年北京市劳动者就业状况调查
入户调查工作安排
3月入户调查范围包括朝阳、石景山、顺义、门头沟、怀柔;
9月入户调查范围包括东城、海淀、通州、昌平、平谷;
12月入户调查范围包括西城、丰台、房山、大兴、密云、延庆;
6月入户调查范围包括全市16个区及经济技术开发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