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外发〔2019〕13号
各有关单位:
中国政府友谊奖是中国政府为表彰在中国现代化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外国专家而设立的最高奖项。根据《科技部关于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智〔2019〕70号)要求,为做好本市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候选专家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对本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为促进中外交流合作和人才培养等各项事业发挥重要作用的外国专家,重点向具有重大原始创新能力的科学家、重大技术革新能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具有世界眼光和战略开拓能力的企业家以及本市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各类人才倾斜。
2.重点推荐围绕本市“四个中心”功能建设和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在贯彻“五大发展理念”、推动经济转型升级、加快高质量发展,助力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乡村振兴战略、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在“一带一路”建设、“中国制造2025”、带动扶贫脱贫、生态文明建设、传播中国声音等领域作出贡献的外国专家。
3.对华友好,在本市艰苦行业克服困难、无私奉献,具有良好声誉和较大社会影响的外国专家。
4.原则上为获得“长城友谊奖”的外国专家,且未获得过中国政府友谊奖。
二、申报材料及注意事项
1.请按《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以下简称《要素表》,附件1)准备申报材料,申报材料要素包括申报单位信息、专家基本信息、专家教育工作经历、专家获奖情况、专家主要贡献、专家本人意愿、申报材料附件等信息。
2.申报材料须内容翔实、表达准确、说服力强。推荐候选专家主要贡献(重点是在华期间所作贡献)应客观真实、重点突出、数据准确,参照主要贡献编写要求和相关模板编写,字数300至800字。
3.《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签章页》(以下简称《签章页》,附件2)应由“专家聘请单位”领导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4.除准备《2019年度中国政府友谊奖申报要素表》中外国专家主要贡献外,申报单位需提供主要贡献补充说明,将主要贡献涉及的专业词汇、行业词汇等作必要解释说明,同时补充说明外国专家从事的领域、课题、项目概况、外国专家来华后解决的问题等事迹。
5.外国专家工作的领域、课题和项目已列入国家或本市行业或部门发展规划的,应将有关报告及批件扫描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同上报。
三、申报时限
请于2019年3月30日(星期六)前,将《要素表》、《签章页》纸质版(一式三份)连同附件材料的电子版一并报送至市科委人才交流中心。各单位申报人数一般不超过2人,请排出先后顺序。
联系人:宋韵寒、李哲明;
联系电话:82000780、55577980;
邮箱:songyunhan_kwrc@163.com、lizheming@bjkw.gov.cn;
报送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大街16号西楼904。
特此通知。
附件: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