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高发〔2019〕29号
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的规定,经研究,拟准予154家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现将拟更名企业名单对外公示。
单位和个人对名单中企业有异议的,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应以事实为依据,内容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对于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异议材料请签署联系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2019年度第一批拟更名高新技术企业名单.doc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