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
根据《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高〔2018〕72号,简称《管理办法》)规定,现有34家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附件1)要按照《管理办法》提出的相关要求加以规范及优化提升,并接受考核和动态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地所在地政府应成立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由有关负责同志牵头,科技、宣传、网信、文旅、广新等相关部门参加,加强对基地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推进。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配置专人具体负责本地区基地管理工作。
二、基地应有明确的发展定位、目标和规划,并在文化科技创新价值链的技术研发与集成应用、技术标准制定、技术转移、产业技术联盟等方面,在全国或本省及区域内具有代表性和示范性。
三、基地应有明确的四至范围,原则上应位于某一个或几个园区之内(不得以城市行政区域作为基地范围),有专业化管理及运营机构,有专职部门和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等工作。
四、基地应搭建完善的专业公共服务平台,并建立或引入文化科技产业基金,能为文化和科技融合领域各类机构提供创业孵化、融资推介、信息交流、人才培养、市场推广、管理咨询、知识产权保护等多方面的服务。
五、基地应于今年8月底前完成相关规范及优化提升工作,并按照下述要求报送考核材料。
1. 报送材料:一是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发展情况评估报告(编写提纲见附件2);二是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信息统计表(附件3)。上述材料必须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内容充实、完整。材料须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须一式两份,加盖基地主管行政部门公章。
2. 报送流程及时间:由各基地运营机构编制考核材料,编制完成后报送至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党委宣传部门对考核材料进行审定,确保内容真实,签署审核意见后,于今年9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科技部高新司),并将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gxs_fwyc@most.cn)。
六、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管理办公室将根据收到的考核材料,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对现有基地开展考核评价,于今年10月底前反馈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党委宣传部门。逾期不报送考核材料的基地,视为自动放弃基地称号。
联系方式:
特此通知。
附件:1. 现有34家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名单
2.《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发展情况评估报告》编写提纲
科技部办公厅 中宣部文改办
2018年7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现有34家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名单
序号 | 名 称 |
1 | 北京中关村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 | 天津滨海新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3 | 承德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4 | 太原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5 | 鄂尔多斯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6 | 沈阳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7 | 长春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8 | 哈尔滨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9 | 上海张江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0 | 南京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1 | 无锡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2 | 常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3 | 杭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4 | 横店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5 | 合肥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6 | 福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7 | 南昌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8 | 洛阳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19 | 武汉东湖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0 | 长沙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1 | 广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2 | 桂林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3 | 重庆北部新区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4 | 成都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5 | 绵阳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6 | 贵阳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7 | 昆明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8 | 西安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29 | 兰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30 | 大连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31 | 宁波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32 | 厦门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33 | 青岛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34 | 深圳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 |
附件2
《国家级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发展情况评估报告》编写提纲
一、基地基本情况。包括基地运营机构名称及概况、所在地政府基地建设(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情况、基地面积、四至范围、空间和功能布局、发展沿革和现状、管理制度等。
二、文化和科技融合特色、亮点、发展模式。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集成应用、科技助力传统文化转型升级、新兴文化产业业态的培育与创新、新技术产业化推广应用成效以及基地对当地文化科技融合发展产生的推动作用等。
三、推进基地建设的各项政策和举措。包括基地所获得政府专项资金支持情况,基地所在省级政府、所在城市及基地2016年以来出台各类扶持文化科技创新创业政策及其落实情况、专业化的文化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针对基地管理的地方协调机制建立和实施情况等。
四、基地建设发展中存在问题、解决对策以及相关需求建议。
五、基地今后三年的规划,包括发展定位、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具体举措、预期效益、文化重点领域核心关键技术进展情况以及相应的年度推进计划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