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省劳鉴委最终鉴定结果不合格且未参加抽查面鉴的病退职工,可在公示期间(2018年9月4日至9月11日)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联系电话:0311-88616061。
(二)对最终鉴定合格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举报, 举报电话:0311-88616293、88616610。
(一)省劳鉴委最终鉴定结果不合格且未参加抽查面鉴的病退职工,可在公示期间(2018年9月4日至9月11日)提出再次鉴定申请,再次鉴定申请联系电话:0311-88616061。
(二)对最终鉴定合格人员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举报, 举报电话:0311-88616293、8861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