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现将《2020年河北省资助工业设计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指南(第二批)》(冀工信科函〔2020〕286号)和《2020年河北省资助购买工业设计服务项目申报指南(第二批)》(冀工信科函〔2020〕287号)转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好项目申报。请各县区按照通知要求,对照各项目申报指南,组织指导好本辖区项目的筛选及申报工作,并按照要求会同本级财政部门对项目进行审查,对申报材料原件进行核验,择优进行推荐。各申报企业要认真、据实填报申请表并附相关材料,对所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报指南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网站通知公示专栏下载)。
二、严格申报时限。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务于5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和推荐文件(附推荐汇总表)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附本级财政部门审核意见(省财政直管县项目由县财政部门审查盖章)。
三、材料要求。所有项目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用A4纸打印/复印,编写目录和页码,胶装成册(一式四份),书脊部位印企业名称和项目名称,同时刻录成光盘报送市工信局。
联系人:方升/高佳梅
电 话:3800020
2020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