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评估结果的公示

时间:2018-12-06 浏览:18次 来源:

按照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开展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质量管理评估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18〕254号),我局于今年9至10月,从鉴定场地、设备设施、制度建设、考务管理记录等方面对全市职业鉴定机构开展了检查评估。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12月6日至12月12日。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反映,反映内容应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本市共有鉴定机构112家,其中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六所等92家机构检查评估合格,天津市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第二十二所等20家机构检查评估不合格(包括未参加检查评估机构)。按规定,将对总分排在后10%的9家机构限期6个月内完成整改;对不合格(包括未参加检查评估机构)的20家机构,暂停鉴定活动,随2019年评估合格后,方可开展鉴定活动,如评估不合格,将劝其注销。

电话:23112159(传真)

地址:和平区建设路18号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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