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8〕41号)规定,河北省科技厅可推荐“创新方法区域推广应用与示范”及“创新方法新工具和新方法的创新发现与应用示范”项目各1项。为做好河北省创新方法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河北省境内注册1年以上(注册时间为2017年5月31日前)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和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较强的科技研发能力和条件,运行管理规范。
二、申报类别
本次组织申报类别为“创新方法区域推广应用与示范”项目和“创新方法新工具和新方法的创新发现与应用示范”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三、申报方式
各有关单位按照《创新方法工作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一)网上填报
各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填报,网报受理时间为:2018年6月4日9:00至7月23日17:00,具体填报方式见附件。
(二)纸质材料
2018年7月13日17时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与预算申请书(纸质,一式6份)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将对各申报单位报送的项目进行遴选,确定最终推荐项目。项目确定后,申报单位按指南规定的要求和时间节点做好材料报送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