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民营企业拟享受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单位公示名单

时间:2019-01-16 浏览:22次 来源: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9〕1号)要求,经有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现将审核合格的31家拟享受失业保险返还政策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1月16日至1月22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业务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反映。

业务监督电话:23357107

 

 

 

2019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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