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属北京市劳动服务管理中心、北京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北京市外国专家与外国人就业事务中心、北京市职业能力建设指导中心已进入资格复审范围的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有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 资格复审时间:2018年1月30日至2月1日。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资格。
二、 资格复审地点: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第二会议室(办公楼5楼A514房间)
三、 需携带的材料:
(1)网上打印的报名表、成绩单。
(2)身份证原件、户口簿;集体户的需携带集体户口本人页及户口首页复印件(盖公章)。
(3)报考时填报的对应学历、学位证书及资格等级证书原件(如英语8级证书、计算机等级证书等)。
(4)现工作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同意报考证明。
(5)社保缴费记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处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