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8-02-23 浏览:65次 来源:

 京人社职介发〔2018〕30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总工会、妇联: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打好脱贫攻坚战,更好地服务于2018年春节后劳动者就业创业需求和单位用人需要,有效做好我市节后进入“招聘旺季”的相关就业服务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8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8〕6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促进转移就业,支持返乡创业,助力增收脱贫。

  二、活动时间

  2018年2月下旬至3月底。

  三、服务对象

  (一)有转移就业意愿、创业愿望的农村劳动者,重点是本地区低收入农户劳动者。

  (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重点是与本市建立对口支援、帮扶协作关系地区(以下简称“对口支援地区”)的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来京务工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农村贫困劳动力”)。

  (三)在2018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中被确定为帮扶对象且未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四)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五)有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就业服务活动,实现宣传引导到位、服务对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的目标,使服务对象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和维权途径,进一步提高劳动权益保障意识;使有就业意愿的服务对象得到便捷的岗位信息、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使有技能提升愿望的服务对象得到有效的职业培训;使有创业意愿的服务对象获得创业服务、创业培训,知晓创业扶持政策;促进更多来京务工的农村劳动者返乡就业创业;使有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聘服务。

  五、活动内容

  (一)做好供求信息采集。2018年春运期间,市人力社保局将通过联合相关部门,在火车站、飞机场和部分长途汽车站开展春运期间来京人员进出京流量调查,及时了解来京劳动者的进出京数量、就业意向等基本情况,为做好我市春节后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形势的分析研判,并根据趋势变化采取针对性就业服务措施提供数据支撑。

  各区要结合区域经济特点,依托街道(乡镇)、社区(村)等基层公共就业服务平台,深入本地社区(村),准确掌握本地区各类劳动者和低收入农户的就业需求,根据精细化就业服务要求做好低收入农户的摸查和信息采集及更新,并及时录入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要结合政策宣传,主动联系用人单位,采集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用工计划等信息,在满足单位用人需求的同时,征集和开发适合服务对象就业的岗位。

  (二)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区要依托市人力社保局“百姓就业超市”互联网服务平台、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各种传播渠道和工具,以及通过各类招聘活动发放“百姓就业”招聘专刊、《就业服务手册》、求职地图,开展政策讲座、现场咨询,广泛宣传春风行动期间开展的重要活动、采取的重要举措,及时发布活动安排及进展情况,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对活动安排和各项就业相关政策应享尽知。

  各区可以结合本地区实际,在务工人员较集中的区域通过采取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就业服务政策宣传材料领取点”等服务措施,重点做好就业引导、政策宣传等服务工作。

  (三)开展各类招聘服务。各区要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有效对接作为春风行动的重点内容,结合当地实际,创新现场招聘模式,组织开展多形式的招聘活动,增强活动实效。可利用赶集日、流动市场等,组织开展小型精品专场招聘会,把就业服务推到街道(乡镇)、社区(村),将岗位信息送到服务对象的身边和手中,促进服务对象就地就近稳定就业。结合低收入农户的就业需求,依托城乡“手拉手”就业协作专项活动等,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各具特点的招聘服务活动。同时,市人力社保局在活动期间将联合有关区人力社保局继续开展“百姓就业”进校园、进社区、进企业等系列宣传及招聘服务活动。

  大力开展线上服务,各区要充分依托市人力社保局“百姓就业超市”互联网服务平台,汇集全市就业服务资源,发布个人求职、单位招聘、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引导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开通公共招聘网络服务权限,通过“百姓就业超市”互联网服务平台开展线上精准招聘、就业指导、用人指导等服务,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能够足不出户享受政府高质量的就业服务。

  (四)促进精准劳务对接。各区要以中央扶贫开发“六个精准”为目标,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对口支援等要求,会同相关部门,依托对口支援服务机制,通过建立信息交换与联动机制,促进跨区域劳务精准对接。围绕促进就业和精准扶贫要求,加强与受帮扶地区公共就业服务对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区域性形式多样的劳务对接活动。推进京津冀跨区域劳动监察三地协查,促进贫困劳动力就近就地投诉,维护其合法权益。对具备返乡就业创业条件的,结合其意愿,会同对口支援地区相关部门引导其返乡就业创业。

  (五)加大创业扶持力度。各区要落实好各项创业扶持政策,降低创业门槛,要充分宣传新的支持农村务工人员等返乡下乡创业文件精神,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创业服务机构要为有创业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服务。引导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服务园区等,为有创业意愿的服务对象提供创业服务,帮助其创业。

  (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各区要统筹培训资源,动员各类培训机构以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为目标,积极引导劳动者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训,开展技能精准帮扶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鼓励校企合作,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

  (七)加强就业权益维护。活动期间,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要利用开展春风行动的有利时机,遏制非法劳务市场的形成,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坚决取缔非法人力资源服务中介组织,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职业信息的行为,依法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中介行为。

  各区要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就业促进法》颁布十周年等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各类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对有维权需求的农民工,要告知维权途径,引导其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加强用工指导,引导督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实“签合同、保工资、上保险”等保障务工人员权益的前置条件,营造良好的用工氛围。

  (八)落实活动跟踪问效。各区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活动期间,各区要对低收入农户等重点服务对象的就业意愿摸查、精细化就业帮扶工作开展、就业创业政策宣传及落实等情况进行检查,防止政策落实不到位、服务活动走过场。市人力社保局将对各区开展活动进行检查,并依据相关业务系统数据、满意度调查结果等信息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效果评估。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区要高度重视,把开展好春风行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对活动进行整体策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坚持以人为本,务实节俭,注重实效,强化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要把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和春风行动有机衔接起来,使两项活动既各有侧重,又能为服务对象提供持续帮扶,务求实效。

  (二)合力推进工作实施。各区要把春风行动作为阶段性的中心任务抓实抓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加强政策引导和就业服务,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要加强对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工会和妇联组织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

  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在活动内容、形式安排上要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特点,按要求落实好各项服务措施。具有公共就业服务资质的职业中介机构要在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的组织下积极参与我市春风行动专项活动,重点围绕岗位对接,免费提供招聘洽谈等公益服务。

  各区工会组织要将“春风行动”与工会开展的“就业创业服务月”、“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等活动结合起来,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特点,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及工会职介机构的作用,为各类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劳务输出等就业服务;要结合“春风行动”,积极开展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普及宣传,指导进城务工人员普遍加入工会组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增强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要积极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各区妇联组织要将“春风行动”与家政服务工作和再就业培训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以女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为主要对象的“春风送岗位”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探索家政服务工作新路子,不断开拓家政服务市场。要结合妇联工作的实际,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岗位推介、小额担保贷款、权益维护等工作。

  (三)确保服务活动安全。各区要加大对各类服务活动,特别是人群聚集的招聘洽谈等服务活动的组织领导工作。在举办活动前应制定应急预案,加大各相关部门的配合力度,杜绝踩踏等各类事故的发生。要突出做好有人群聚集的服务活动的现场监控、疏导和安全防范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加强监督检查,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四)做好统计总结工作。各区人力社保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方案,及时报送活动开展信息,总结活动有效做法及典型案例。要紧密依托“百姓就业超市”互联网服务平台和业务系统,加强求职招聘、就业服务等信息的采集和共享,真实准确地统计各项业务服务数据,并按要求将相应材料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

  活动期间,请各区将活动现场图片和简要文字说明以及有关新闻和信息线索以电子邮件形式及时报送至专用邮箱(xcxzk207@126.com),市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将通过官方网站、报纸、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

  2018年2月24日前,报送本区“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方案(设立公共就业服务站的,报送公共就业服务站设立的时间、地点等情况)、《2018年春风行动活动安排表》(附件1)电子版(活动安排表中应包括区、街道、乡镇的活动安排)。

  2018年4月2日前,报送本区“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总结电子版、《职业中介机构参加2018年春风行动活动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2018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人力社保部门)(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今年市级将在去年手工报表与系统比对的基础上,主要通过业务系统对数据进行汇总统计,并与报送数据进行核实,对于系统数据与报送数据不符的,会同报送单位核实相关情况,规范操作行为,确保报送数据的真实准确。

  请各区总工会、妇联组织于2018年4月2日前,将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附件4、5)报送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妇联。

  附件:

  1、2018年春风行动活动安排表

  2、职业中介机构参加2018年春风行动活动情况表

  3、2018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人力社保部门)

  4、2018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工会组织)

  5、2018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妇联组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对口支援和经济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2018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