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组织部、科协,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院士智力引进工作,充分发挥“两院”院士等高端人才智力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引领保障作用,助力经济强省、美丽河北建设,根据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有关要求,围绕产业技术创新、以高新技术企业为主体,选建一批省级院士工作站。现将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依据《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申请建立省级院士工作站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运行状况良好。
(二)建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拥有一支水平较高、结构合理,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研发团队。其中建有省级以上重点试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载体的单位,可优先设立院士工作站。
(三)已与3名以上院士建立了合作关系、签署了合作协议或与一名院士签定了3年以上合作协议(包括外籍院士),有一定的合作基础,有明确的合作目标任务。
(四)有较为完善的院士进站支撑条件和稳定的经费支持,能为院士及团队提供较好研发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
(五)能为进站院士提供不低于50平方米的办公场所,配有3名以上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
二、申报程序
建站单位提出申请,填写《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申报书》,由所在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会同组织部、科协审核同意后报省科技厅。省属有关企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省科技厅。中直驻冀单位按属地管理申报。省科技厅、省委组织部、省科协进行考察、评审后批准授牌。
三、有关要求
(一)各归口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申报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管理办法》严格把关,实地考察,好中选优,切实把符合条件、与院士有合作基础、有发展前景的建站单位推荐上来。
(二)申请建站单位应认真填写《院士工作站申报书》,内容实事求是,完整准确,并提供相关附件材料。
四、材料报送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将审核同意后的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并附电子版),于2018年6月30日前统一报送河北省科技厅人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