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
根据国务院《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科技部、民政部《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审查与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按照《河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省性民办非企业单位2017年年度检查的通知》(冀民〔2018〕43号)要求,省科技厅将对省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2017年度年审工作。
请各省属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接到通知后,于2018年4月4日至4月30日,携带民政厅版《2017年度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报告书》(一式四份)、本单位开展科研活动佐证材料、《河北省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副本)》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到石家庄市裕华路105号河北科技大厦1201房间参加年审,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参加年审的单位,视为当年年审不合格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