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参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依托单位:
为加强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运行管理,推动其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按照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评估工作总体安排,省科技厅拟于2018年6月对医药、轻工、能源与交通技术领域的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近三年管理与运行绩效进行评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和原则
评估是加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绩效评估,全面了解和掌握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运行状况,达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激励先进、督促后进、以评促建、加快发展的目的。评估工作坚持依靠专家,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组织实施
由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和协调,有关归口管理部门予以配合,组成会议评估委员会实施评估工作。会议评估委员会由省内外技术和管理专家组成。列入评估范围的72家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见附件1)原则上必须参加评估,无故不参加评估的,取消其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三、评估内容
对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的管理与运行绩效进行评估,主要包括组织管理、研发条件、研发产出、转化应用、开放协作等(见附件2)。
四、组织形式、时间与程序
评估工作采用会议评估方式。
会议评估程序:
(一)会议评估委员会按照领域分组审阅评估材料、核实佐证材料(评估相关证明材料提供要求,见附件4);
(二)观看评估单位视频(5分钟,视频内容见附件3);
(三)听取评估单位近三年工作绩效报告(PPT汇报,25分钟);
(四)答辩15分钟;
(五)评估专家根据评估指标进行绩效评估打分;
(六)形成评估意见。
五、评估结果应用
省科技厅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研究确定优秀、良好、合格和整改等次评估结果,并进行公示。对评估为优秀、良好和合格等次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给予不同档次的后补助经费奖励。连续两次评估均为整改等次的,省科技厅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取消其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
六、具体要求:
(一)请各参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登录河北省科技厅网站(kjt.hebei.gov.cn)--“科技计划”--“科技服务”--“河北省科技创新资源公共服务平台”--“科技创新平台业务管理系统”-- “网上填报系统入口”--“河北省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技术研究院管理平台”,在线填报《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与运行绩效总结报告》并下载打印纸质材料9份(《绩效总结报告》中的附件1、附件2、附件3随同《绩效总结报告》装订),相关证明材料1份(单独分类装订),经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于2018年6月15日前报送省科技厅平台与基础处。
《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与运行绩效总结报告》中各种数据采集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二)参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准备评估材料时,要仔细阅读通知中的附件2、附件3、附件4及《河北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与运行绩效总结报告》中的填写说明、各表格的注解及相关要求。有共建单位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共同研发形成的成果可参加评估,共建单位其它成果不得参加评估。报送的附件证明材料要齐全、真实有效、分类规范。
(三)请有关主管部门认真组织依托单位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抓紧做好绩效评估的准备工作。
(四)评估会议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组织单位:河北省科学技术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