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全国模范教师和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公示

时间:2019-08-08 浏览:48次 来源: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和全国模范教师 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102号)要求,经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市评选推荐工作机构研究同意,报全国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我市推荐的14个先进集体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正式推荐对象,10名教师为全国模范教师正式推荐对象,1名教育工作者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正式推荐对象(名单附后),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8日至8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正式推荐对象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市人社局人事教育处或市教委教师工作处提出,并签署本人姓名,写明本人工作单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以便核实了解有关情况。

 

受理部门:

市人社局人事教育处

联系电话:83218358 83218194(传真)

地址邮编:天津市和平区建设路18号 300040

电子邮箱:gwykjc@163.com

市教委教师工作处

联系电话:83215102

地址邮编: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北道50号 300074

电子邮箱:jiaoshigongzuochu@126.com

 

附件:1.

2.

 

市评选推荐工作领导机构

2019年8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