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标准委办公室 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标准化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6-05-24 浏览:77次 来源:

各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城市标准化、商务主管部门: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内贸易流通现代化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意见》(国发[2015]49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在上海等9个城市开展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的复函》(国办函[2015]88号),进一步发挥标准化在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国家标准委、商务部制定了《关于推动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标准化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共同推动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城市的标准化建设。

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标准化、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加强对《方案》实施的指导,在政策实施、项目安排、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给予支持。建立标准化主管部门牵头,商务主管部门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参与的工作模式,明确标准化工作的目标、重点任务、推进安排,狠抓落实,统筹推进试点城市标准化工作。国家标准委、商务部将加强内贸流通标准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并将相关工作情况及时向国务院报告。

 

附件:关于推动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标准化工作方案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商务部办公厅

                               

2016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