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19-03-25 浏览:36次 来源:
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度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 沧发改服务〔2019〕199号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5日 点击数: 417 次 字号:小 大  各县(市、区)发改局、财政局,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经发局、财政局: 为促进我市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专项资金投资引导和带动作用,按照《关于加快推进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沧政发〔2018〕21号)的要求,现就申报2019年度市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投资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向 1、新兴服务经济。重点支持现代服务业领域的平台经济、体验经济、共享经济等运作模式成熟、发展潜力较大、示范效应突出的项目。 2、跨界融合新业态。重点支持文化创意、旅游休闲、体育健身、健康养老等服务业领域跨界融合项目,以及现代服务业与农业、制造业跨界融合项目。 3、现代物流。重点支持智慧物流平台建设,绿色物流、冷链物流、多式联运、物流标准化、城市共同配送、农产品市场、商贸设施等项目。 4、市委、市政府安排的有关事项。 二、申报条件 1、项目单位在所辖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和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所建项目在辖区境内。项目单位未被列入失信黑名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规划、土地、环评等手续齐全,建设资金落实,项目2019年6月底前能开工建设。已经竣工项目和已经获的市级财政性资金支持的项目不予申报。 三、其它要求 项目所在地发改与财政部门沟通一致后,务必于4月3日前将申报文件、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单位营业执照、审批(核准或备案)、规划、土地、环评、资金证明等文件复印件一式三份分别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申报单位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审查,申报文件中要有“经审查符合申报要求”的表述。 无申报项目的县(市、区)发改局要书面说明情况,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发至市发改委。 联系方式:市发改委 张 璇(2160717 18632770056) 市财政局 崔增刚(2093368 13833730666)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沧州市财政局 2019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