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是科学技术部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和道德修养,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品行端正;
4.熟悉国家科技工作发展的方针、政策,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原则性,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和较强的责任心;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综合协调能力;
5.身体健康,体检合格;
6.有相关实际工作经验。
(二)招聘岗位、人数、职责及具体条件
岗位编号(人数) | 岗位 职级 | 岗位职责 | 应聘条件 | ||
专业 | 学历 | 其他 | |||
201801 (5人) | 专业技术十级及以下 | 科技项目管理和政策调研 | 经济学、统计学、管理学、英语专业以及计算机、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材料、机械、环境、能源等理工类专业; |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 | 两年以上工作经验。有北京市户口。年龄35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
二、招聘流程
(一)报名
应聘人员须填写《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于2018年3月23日前将该表格电子版发送至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邮箱,邮箱地址:rensc2@chinatorch.gov.cn。若无电子版,可将相关材料复印件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二区甲18号火炬中心401室,邮编:100045。
(二)资格审核
根据公布的应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
(三)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
1.笔试
根据资格审核情况确定参加笔试人选,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等。
2.面试
在笔试成绩合格(60分及以上)的基础上,按1:5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面试时考生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书和获奖证书等原件及一份复印件。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沟通协调能力和岗位适应能力等。
(四)考察
确定考察人选,并对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确定拟聘人员
根据考察情况、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网站、科技部和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七)办理聘用手续
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的待遇按照国家事业单位有关规定执行。
三、有关注意事项
(一)应聘人员应按时限要求填报《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应聘报名登记表》,过期不予受理。恕不接待来访。
(二)应聘人员在应聘工作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笔试、面试时间及参加人员名单将适时在科技部网站和科学技术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网站上公布。
四、联系方式
电话:010-88656326,88656325 周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