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2018年第二批沧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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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8年第二批沧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7日 点击数: 542 次 字号:小 大  各县(市、区)发改局,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经发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加快落实省、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领域抓紧谋划实施项目,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继《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组织实施2018年沧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沧发改高技【2018】199号)后,我们决定征集2018年第二批沧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向 (一)高技术产业化项目 1.新一代信息技术。(1)下一代通信网络、物联网、三网融合、新型平板显示、高性能集成电路和以云计算为代表的高端软件等(2)基于人工智能的计算机视听觉、生物特征识别、新型人机交互、智能决策控制等应用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人工智能领域的基础软硬件开发应用。(3)信息网络关键设备及新一代信息终端,卫星导航位置服务系统及导航芯片、天线、终端设备等产品,新一代卫星导航通信设备。(4)第三代半导体材料及关键技术产业化,专用集成电路、工业控制软件,微机电系统技术研发及产业化。(5)毫米波、太赫兹等关键技术研发及其重点领域产业化应用,下一代互联网信息安全关键产品产业化、专业化检测服务。(6)新型显示技术、显示材料及关键器件产业化,新型元器件、电子基础产品、关键电子材料。 2.先进装备制造。(1)数控机床与基础加工装备的智能控制系统、智能化激光装备、智能化包装成套设备、智能化塑料成型设备、智能化固体绝缘开关、石化、化工、矿山、冶金等领域的智能专用设备制造、工业机器人和专用机器人、多轴联动加工中心、增材制造、智能仪器仪表、新型传感器等智能化装备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2)技术先进、安全可靠、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的轨道交通装备和牵引传动、列车控制、制动等关键系统及装置。(3)海洋油气等资源开发、海洋风能利用工程建设、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等海洋工程装备。(4)航空航天新材料及其零部件,地面控制系统、适航及安全保障系统、航空紧急救援设备及航空航天技术延伸配套产品。北斗兼容型导航终端以及数字化综合应用终端。(5)汽车电子、先进变速器、高效内燃机、智能控制等技术及关键零部件产业化。(6)其他先进加工和制造装备。 3.生物。(1)近三年内具备三期临床试验证明和获得新药证书的高端原料药及中间体、医药制剂、现代中药、创新药、化学通用名药、生物类似药,药用新型辅料。(2)近三年新获得二、三类医疗器械注册证的生物医学工程产品。(3)河北道地药材饮片、植物药提取、配方颗粒。(4)省级以上部门认定的玉米、棉花等适合本区域内发展的经济作物新品种、海洋生物优良品种与高效海水健康养殖等新品种繁育工程。(5)酶制剂、发酵工程技术新型微生物发酵产品、新型酶制剂、生物印染技术、生物3D打印技术、生物基塑料、淀粉基化学品、糖工程产品、生物合成高分子材料、生物基材料,工程微生物与清洁发酵技术应用。 4.新材料。(1)高性能汽车用、高铁用、造船用特殊钢,高速工具钢、电工钢等特钢产品。(2)铝、钒、钛、镁等高端合金制品开发应用,钒钛新材料产业化。(3)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新型功能材料、新型膜材料、高性能密封材料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化及产业链延伸的制造项目。(4)超材料、石墨烯、低成本增材制造材料等前沿新材料研发及产业化应用。(5)其他新型材料。 5.新能源及新能源汽车。(1)新型储能装备及系统,智能电网设备及产品,风电、光伏、光热核心装备生产及应用示范,多能互补智能微网应用示范,新能源技术测试和产业监测系统,高效率低成本的其他新能源装备和产品。(2)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燃料电池汽车且具有相关生产资质的整车生产,新能源汽车动力、驱动和控制系统关键设备研发和生产,动力电池、关键材料和产品测试等关键技术产业化。 6.节能环保。(1)高效节能电机、节能监测技术装备产业化。(2)工业有机废气治理、烟气一体化净化、新型高效水处理材料及药剂技术装备产业化。(3)高性能环境监测技术装备产业化。 (二)应用示范项目 1.“互联网+”应用示范。依托龙头企业开展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应用示范、物联网重大应用示范;在先进制造业、生物医药、现代农业、政务服务、智慧能源、智慧医疗、民生服务、便捷交通、生态环保、文化旅游等领域,建设具有明确市场需求的互联网应用基础性、平台性、公益性和示范性项目,促进互联网与我市经济社会的深度融合。 2.大数据应用示范。与京津、雄安新区深入合作,在重点领域开展京津冀大数据创新及协同应用示范;在重点行业建设大数据分析应用平台,研究面向行业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在检测分析、数据仪器设备等资源共享、品牌创建、产品定位、精准营销等方面开展大数据应用,为各级政府、企业、农户提供数据查询、资源共享等服务。 3.卫星导航应用示范。支持北斗卫星导航系统兼容产品和服务在公共安全、交通运输、防灾减灾、农林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公安警务、测绘勘探、应急救援等领域的规模化应用,推进卫星导航与物联网、移动互联等融合联动,形成行业综合应用解决方案。 二、申报条件 (一)高技术产业化项目。是指以关键技术和设备的产业研发、中试基地、工程化集成和产业化为主要内容,以规模化应用为目标的创新成果转化项目。项目要求备案(核准、审批)、土地、环保、规划等前期手续齐全,技术先进成熟,知识产权关系清晰(需提供相关证明);有行业准入条件的,需提供有关许可文件。项目投资规模达到1000万元以上,建设期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单位实力较强,成长性较好。 (二)应用示范项目。要求前期手续齐全(同上),项目投资规模达到600万元以上。项目承担单位应该在本地区、本行业或领域具有较好的发展基础、较强的行业影响力和资源整合能力,并具备一定的市场服务规模。政府内部信息化改造和电子政务建设类项目不在大数据应用示范支持范围。卫星导航应用示范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终端设备应由省内企事业单位研发生产,项目可由应用单位和终端设备研发生产单位联合申报,申报材料应附相关合作协议。 (三)项目单位应在沧州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较强的技术开发、资金筹措、项目实施能力,成长性较好,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三、申报与评审 (一)申报材料。项目单位可自行或委托咨询机构编制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见附件),填写基本情况表并装订在资金申报报告内首页,侧脊应标明单位和项目名称。 (二)申报途径。项目由各县(市、区)发展改革局汇总后上报我委,市属企事业单位项目通过主管部门上报。 (三)材料审核。请你们对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的完整性、真实性及项目申报单位的信用信息进行审核,认真核实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进行实地考察,筛选符合申报方向、条件成熟的项目。 (四)项目评审。市发展改革委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对资金申请报告进行形式审查、专家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和推荐支持项目清单。市发展改革委将拟支持项目清单上报财政局,财政局将对项目清单进行审查。 (五)资金支持。市发改委和财政局按照《沧州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沧政字〔2017〕30号)的有关规定,在初步确定项目基础上,编制专项资金分配计划,报市政府审定后正式下达。 四、其他要求 (一)申报时间。2018年8月15日前报我委高技术科。 (二)申报材料。纸质材料包括:上报文件(一式三份,附申报项目汇总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6份);电子文件包括:项目汇总表、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项目资金申请报告PDF版。 (三)对按总体建设方案备案,分步实施的项目,可选择相对完整的部分建设内容进行申报。申报项目为新开工或在建项目,已完工项目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内。 (四)要严格筛选项目,既要符合申报条件,又要避免“小、散”,切实体现重大、突出重点,支撑高质量发展、培育发展新动能等工作需要。 (五)被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黑名单、2016年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中被撤消或评为不合格的企业,不接受其项目申报。 (六)省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已支持过的项目,不予申报。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 张 平 0317-2160721 电子邮箱:czsgjs@163.com 附件: 1.申报项目汇总表 2.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3.高技术产业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4.应用示范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点 5.资金申请报告封面格式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