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各县(市、区)工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关于大力推进重点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快构建现代产业体系的实施意见》和《唐山市“千企转型”实施方案(2018-2020年)》,建立健全我市工业转型升级服务体系,依据《唐山市“企业诊所”管理办法(试行)》,我局组织开展了唐山市“企业诊所”征集和认定,经认定和公示,现将28家唐山市“企业诊所”(第二批)名单向社会公布。
请各“企业诊所”在认定的服务领域范围内,结合自身特色优势,为我市企业开展“把脉问诊”。各有关企业可根据自身转型升级现实需要,从唐山市“企业诊所”购买服务,解决研发设计、工艺装备、质量控制、节能降耗等方面问题。
附:唐山市“企业诊所”(第二批)名单
唐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