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天津市宝坻志民液化气站职工郭成谊工伤认定案件申请受理决定和举证通知的公告

时间:2019-10-30 浏览:30次 来源:

天津市宝坻志民液化气站:

我局于2019年9月29日收到郭庆菲(郭成谊之女)提交的关于你单位职工郭成谊的工伤认定申请,并于2019年10月14日受理。我局于2019年10月18日、10月24日两次将《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和《工伤认定举证通知书》(编号均为S112011520190617)邮寄送达至你单位,均被退回,在通过直接、邮寄或留置等方式无法送达的情况下,现依法向你单位进行公告送达。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送达期满后15日内未向本机关提交举证材料或者拒不举证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相关规定,本机关将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或者调查取得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特此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