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的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项目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7月11日 点击数: 367 次 字号:小 大
各县(市、区)墙改办、有关新墙材企业:
根据《河北省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试行办法》规定,接省墙材革新办公室通知,自即日起开始申报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项目申报类型新型墙材生产和技术改造项目(全市择优选取一个项目);农村应用新墙材示范房项目;所申报项目在当地乃至全省墙材行业有一定示范带动作用,且有较好的社会经济效益。具体体现社会经济效益的主要指标应包括:产品类型、工艺设备、项目产品的辐射面、可实现节约土地、节能减排利废、保护环境等。
申报条件符合《河北省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试行办法》要求;申报项目建设及实施时间在2013—2015年;项目未获得过省级墙改基金补助;生产技改项目以承重墙材为重点;农村示范房项目由县墙改办向市办报送建房户名单汇总上报;申报材料要求参照《河北省省级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补助试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申报材料须包括如下内容:
企业基本情况:有效的与生产墙材产品一致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河北省新型墙体材料生产备案证;企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不良信用记录;企业有严格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序分工明确;项目情况:河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产品符合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对当地新墙材发展示范带动作用;生产工艺技术情况;设备设施情况;社会经济效益:包括节能情况、利废情况、节地情况、减排情况、产值情况等。
申报和受理市办受理时间截止到2016年7月18日。
受理联系人:汤洪博
联系电话: 2100881
沧州市墙材革新和散装水泥管理办公室
二0一六年七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