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家重点推广低碳技术目录(第三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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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家重点推广低碳技术目录(第三批)的通知》的通知 文章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6年03月30日 点击数: 352 次 字号:小 大  各县(市、区)发改局、渤海新区、开发区、高新区经发局: 现将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家重点推广低碳技术目录(第三批)的通知》转发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抓紧时间组织申报。重点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钢铁、建材、电力、煤炭、石化、化工、有色、纺织、食品、造纸、机械、家电等工业领域,以及建筑、交通运输、农业、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废弃物处理等领域的低碳技术,可以是单一技术、产品、装备、工艺流程或系统性工程技术等。以直接节能和提高能效为主要特征的低碳技术不属于此次征集范围。 二、推荐原则 推荐技术应满足以下原则:面向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方向,温室气体减排效果明显;至少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知识产权明晰(全行业普及率已在50%以上的技术不在推荐范围);有一定应用实例,并有实际效果验证的证明材料;有良好的经济性及广阔的市场推广前景。 三、具体任务 请按申报表填写说明,于2016年4月4日前将呈报文和《国家重点推广的低碳技术申报表》一式三份报送至我委(电子版发邮箱)。逾期不报,视为没有。 联 系 人:张清林 联系电话:2160726 邮 箱:czjnb@sina.com 附件: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推荐国家重点推广低碳技术目录(第三批)的通知》 沧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