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毕服发〔2018〕197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相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做好2019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充分发挥各级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的积极作用,实现毕业生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于2018年10月20日起在全市开展“2019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以下简称“就业服务季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名称
2019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
二、活动主题
精准对接,精细服务,助推更高质量就业。
三、活动时间
2018年10月20日至12月28日。
四、服务对象
以2019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为主,同时面向往年北京地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五、活动方式和内容
(一)举办现场招聘活动
活动期间,各区人力社保局要设置统一的活动标识,标识为“2019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区分会场”。要利用现有固定场所举办各类有特色的毕业生专场招聘会,各区人力社保局举办招聘活动的场次一般不少于3场,招聘活动现场可根据实际开设创业企业专区、政策宣传咨询区等综合服务区。要利用各种媒介提前发布招聘信息,方便毕业生就近、就地求职,提高应聘针对性。
各区人力社保局要抓住寒假期间我市高校毕业生集中返京求职就业关键时期,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市场行、社区行、企业行和创业指导园区行等活动,促进我市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
(二)开展校园招聘活动
1.研究生校园招聘会。2019年研究生专场招聘会将以进校园形式开展,市人力社保局将在4所高校举办研究生专场招聘会。活动设置统一标识,标识为“2019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大学研究生专场招聘会”,活动现场设“津冀招聘专区”、“创业企业招聘专区”等。各区人力社保局积极做好研究生专场招聘会的组织动员工作。
2.毕业生校园招聘会。各区人力社保局要加强与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机构的协调配合,广泛开展“进校园、送岗位、送信息、送指导、送培训、送政策”活动。活动期间,要设置统一的活动标识,标识为“2019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区××××大学专场招聘会”。各区人力社保局至少举办1场毕业生校园招聘活动,对难以独立组织校园招聘活动的,可以选择与其他区或市人力社保局合作开展校园招聘活动,也可以选择与社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合作。
3.冠名专场招聘会。市人力社保局联合部分“中国企业500强”北京企业以及社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冠名开展校园招聘活动。各区人力社保局也可以根据需求,联合大型企业、社会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冠名开展校园招聘活动。
对开展的各类校园招聘活动,市区人力社保局要在每场活动现场设立“北京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策咨询台”,邀请相关业务部门专家为参会毕业生提供求职登记、就业创业指导、劳动关系政策、社会保险政策、档案管理政策等咨询服务。各区人力社保局选择参加市人力社保局组织的校园招聘活动,均不得以任何名义向参会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三)网络发布招聘信息
各区人力社保局要在相应网站上发布招聘单位岗位信息,供求职毕业生查询。要利用互联网+优势,依托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频道“毕业生就业服务”栏目、“好工作”微信公众号、“百姓就业超市”互联网服务平台,及时发布用人单位岗位信息;通过相关高校就业信息网、就业微信群等服务平台,将用人单位岗位信息及时向毕业生推广。
(四)就业创业指导活动
活动期间,各区人力社保局通过开展专题讲座、就业沙龙、经验分享等活动,帮助毕业生做好职业生涯规划,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职业观;通过在招聘会现场设立咨询台,为毕业生提供简历诊断、协议签订、政策咨询等服务。
(五)加强就业创业政策宣传
市区两级人力社保部门要对涉及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的各项政策措施及时梳理,印制宣传材料。通过政策宣讲会、设立政策咨询台等多种方式广泛向毕业生宣传和发布;充分运用微信、手机APP、校园网络平台等渠道向毕业生推送就业创业政策,提高毕业生对政策措施的知晓度。
六、工作要求
各区人力社保局要充分认识做好新形势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大力推动实施“能力提升、创业引领、校园精准服务、就业帮扶、权益保护”五大行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充实细化活动内容,明确工作责任,及时宣传动员,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对服务季活动的组织领导,牢固树立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坚持首善标准,真正抓实抓细抓好;要创新服务方法,突出服务特色,创造性地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二)加强安全保障。要强化安全意识,将安全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制定详细的活动组织方案、安保方案和应急预案;要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充分认识招聘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明确岗位管理职责,确保招聘会活动安全有序。
(三)加强服务管理。要严格按照已确定的活动安排开展就业服务活动,不得擅自变更或取消;要严格审核用人单位资质及其招聘信息的真实性,避免出现性别、年龄、民族、宗教等就业歧视的内容;要在招聘活动现场设立投诉窗口,及时协调处置招聘活动现场参会用人单位和毕业生反映的情况。
(四)加强活动宣传。要充分利用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信息发布平台、短信发布平台,借助互联网、报纸、广播、电视等传播工具,广泛宣传国家和本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服务手段,引导本地区用人单位广泛参与。
(五)及时上报材料。要在2018年9月30日前,将就业服务季活动期间开展的活动内容及组织安保方案报送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统一发布信息。就业服务季活动期间,要认真做好数据统计工作,每场招聘会后要及时报送活动统计表。活动结束后,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于2019年1月10日前,将服务季活动情况总结报送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上述所有报送材料务必加盖填报单位公章。
附件:1.2019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时间安排表
2.2019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情况统计表
3.2019年北京地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季活动现场招聘会情况统计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8年9月2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