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科发〔2020〕3号
各区科技、经信、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京政办发〔2019〕18号)精神,为做好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现将《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财政局
2020年3月6日
链接: 《北京市高精尖产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实施办法》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