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春风行动的通知

时间:2019-02-02 浏览:33次 来源:

京人社职介发〔2019〕16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区发改委(外联办),各区总工会、妇联:

  为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打赢脱贫攻坚战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和农民工就业创业,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关于开展2019年春风行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19〕3号)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总工会、市妇女联合会决定在全市开展“春风行动”专项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促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

  二、活动时间

  2019年2月12日至3月15日

  三、服务对象

  (一)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农村劳动力、农民工,特别是本地区低收入农户劳动力;

  (二)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特别是与本市建立对口支援、帮扶协作地区(以下简称“受援地”)的有劳动能力和转移就业意愿、来京务工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以下简称“农村贫困劳动力”);

  (三)在2019年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中被确定为帮扶对象且未实现就业的劳动者;

  (四)其他有就业创业意愿的劳动者;

  (五)有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

  四、活动目标

  通过各类就业创业服务活动,实现宣传引导到位、服务对接到位、政策落实到位。使各类服务对象充分了解就业政策和服务措施,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春风行动的社会影响力;使有就业意愿的服务对象能得到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使有创业意愿的服务对象享受创业扶持政策;使有技能提升愿望的服务对象得到有效的职业培训;使有用人需求的用人单位都能得到招聘服务,进一步促进人岗对接;使农民工等求职者了解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依法维护劳动经济权益的意识。

  五、活动内容

  (一)做好供求信息采集。2019年春运期间,市人力社保局将通过联合相关部门,在火车站、飞机场和部分长途汽车站开展春运期间来京人员进出京流量调查,及时了解来京劳动者的进出京数量、就业意向等基本情况,为我市春节后人力资源市场供求形势分析研判并根据趋势变化采取针对性就业服务措施提供数据支撑。

  各区要按照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北京市精细化公共就业服务实施细则》(京人社职介发〔2018〕153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准确掌握本地区各类劳动者的就业需求,做好困难人员、低收入农户劳动者等重点帮扶群体的摸查和信息采集及更新,并及时录入北京市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系统职业介绍服务子系统(以下简称“业务系统”);要根据北京市人力社保局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实施细则》等相关要求,主动走访辖区内有用人需求的各类单位,采集用人单位的招聘需求、用工计划等信息,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有效对接。

  (二)加强政策宣传引导。活动期间,各区要依托“就业超市”一站式互联网综合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就业超市”, http://fuwu.rsj.beijing.gov.cn/jycy/jycs)、广播电视、微博微信、手机APP等各种传播渠道和工具,以及通过各类招聘活动发放“百姓就业”招聘专刊、《就业服务手册》、求职地图,开展政策讲座、现场咨询等,广泛宣传春风行动期间的活动安排、进展情况和重要举措;要主动公布政策清单、服务清单,同时积极引导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参与,帮助服务对象知晓政策、接受服务。要结合稳就业等工作要求,在节前节后做好政策宣传、返岗引导、接收返城务工人员等工作。

  各区要在春风行动期间,以“劳动最光荣、幸福靠奋斗”为主题开展专项宣传活动,选树一批就业脱贫典型,通过组织其讲述经历、体会,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激发劳动者劳动致富内生动力,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三)开展各类招聘活动。各区要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有效对接作为春风行动的重点内容,结合当地实际开展多种形式的招聘服务活动。要创新现场招聘模式,设立求职登记、职业指导等专门服务台,提供“面对面”咨询和服务。各区可利用赶集日、流动市场等,组织开展小型精品专场招聘会;也可结合本地区低收入农户劳动者的就业需求,依托城乡“手拉手”就业协作专项活动等,开展紧贴需求、各具特点的招聘服务活动。通过各类招聘服务活动,把就业服务送到劳动者的身边和手中,以职住平衡为导向,以“一刻钟社区服务圈”内有用人需求的单位为重点,促进其就地就近稳定就业。同时,市人力社保局在活动期间将联合有关区人力社保局继续开展“百姓就业”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等系列宣传及招聘服务活动。

  大力开展线上服务,实现“点对点”信息推送。各区要充分依托市人力社保局“就业超市”,发布个人求职、单位招聘、职业培训、创业指导等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信息;通过“就业超市”等线上服务,开展精准招聘、就业指导、用人指导等服务,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能够享受到精准高效、智能便捷的就业服务。

  (四)大力引导返乡创业。各区要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降低创业门槛,大力宣传各项支持返乡创业新政策,激发农村劳动者和返乡农民工创新创业热情。创业服务机构要强化创业服务和创业培训,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及时为有创业需求的服务对象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等服务;要积极引导创业孵化基地、创业服务园区等,为有创业意愿的服务对象提供创业服务;要通过帮助解决融资、用人等实际问题,扶持更多劳动者创新创业。对具备返乡就业创业条件的,结合其意愿,引导其返乡就业创业。

  (五)推进精准就业扶贫。各区要结合区域功能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精准扶贫、对口支援等要求,在为本地区低收入农户劳动者开展精准就业帮扶的同时,聚焦提高对口帮扶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劳务组织化程度,实施更有力的对口帮扶措施。要强化各区帮扶责任,做好在京就业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帮扶工作,进一步核实“全国农村贫困劳动力就业信息平台”中的相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个人信息,了解其就业需求,结合《实施细则》等要求,按照以常住地为主、常住地与援助地联合服务的原则,明确服务专员,开展精准化精细化就业帮扶,并将帮扶情况及时录入业务系统。

  要进一步推动落实受援地主体责任。各区要与受援地进一步夯实信息共享核查机制,推动受援地摸清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意向、技能水平、培训需求、期望薪酬水平等基本就业信息,形成精准到人的“岗位需求清单”。各区要及时把受援地定期提交的“岗位需求清单”相关信息录入有关业务系统,更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就业信息,并协助受援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在当地开展有就业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精准就业帮扶工作。对有外出就业意愿的,要根据“岗位需求清单”,按照“一人一策”要求,提供精细化职业指导、职业能力测评等服务,对具备上岗条件的,组织有关用人单位开展针对性强的跨区域精准招聘洽谈活动;对有就近就地就业意愿的,结合受援地产业发展及工作岗位特点,协助受援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开展就业创业指导、职业能力测评、职业介绍等服务,通过推动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公共服务类岗位等措施,提升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当地就业率;对于有就业意愿但由于技能等原因能力不足、不具备上岗条件的,围绕岗位技能要求,协助受援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组织相关针对性的技能培训,提升其就业能力。

  各区要加强与受援地公共就业服务部门的业务交流和培训,推动当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工作人员能力素质提升和公共就业服务技术工具的使用,协助其为当地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提供更高质量和更精准的就业服务。

  (六)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各区要统筹培训资源,动员各类培训机构以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为目标,积极引导劳动者参加各类职业技能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训,开展技能精准帮扶工作,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对符合条件的,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培训补贴政策。鼓励校企合作,引导职业院校、企业和职业培训机构大力开展订单式培训、定向培训、定岗培训,努力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

  (七)加强就业权益维护。活动期间,各级劳动监察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联合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要利用开展春风行动的有利时机,遏制非法劳务市场的形成,打击职业介绍领域的违法违规活动,坚决取缔非法人力资源服务中介组织,严厉查处发布虚假职业信息的行为,依法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中介行为。要进一步推进京津冀跨区域劳动监察三地协查,促进劳动者就近就地投诉,维护其合法权益。

  各区要广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提高各类服务对象的法律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和权益保护意识。畅通投诉举报渠道,优化维权路径,引导其理性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对用人单位加强用工指导,引导督促其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做实“签合同、保工资、上保险”等保障务工人员权益的前置条件,营造良好的用工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把做好春风行动作为贯彻落实中央及市委市政府要求的具体举措,加强组织领导,对活动进行整体策划、部署,明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分工,加强沟通协作,形成上下联动、相互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要把就业援助月专项活动和春风行动有机衔接起来,使两项活动既各有侧重,又能为服务对象提供持续帮扶,力戒形式主义,务求实效。

  (二)合力推进工作实施。各区要把春风行动作为阶段性的中心任务抓实抓好,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方案,创新活动内容和方式,加强政策引导和就业服务,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切实发挥政策的综合效应。要加强对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会和妇联组织的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活动效果。

  各级公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开展活动过程中,在活动内容、形式安排上要充分考虑服务对象的特点,按要求落实好各项服务措施。具有公共就业服务资质的职业中介机构要在市、区人力社保部门的组织下积极参与我市春风行动专项活动,重点围绕岗位对接,免费提供招聘洽谈等公益服务。各区人力社保局要强化跟踪问效,通过实地检查、随机抽查、集中督查等方式,对辖区内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市人力社保局将对各区开展活动进行检查,并依据相关业务系统数据、满意度调查结果等信息对各区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效果评估。

  各区工会组织要将“春风行动”与工会开展的“就业创业服务月”“技能培训促就业行动”等活动结合起来,根据企业用工需求特点,发挥各级工会组织及工会职介机构的作用,为各类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就业服务;要结合“春风行动”,积极开展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普及宣传,指导进城务工人员普遍加入工会组织、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增强他们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能力;要积极推进企业民主管理和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各区妇联组织要将“春风行动”与家政服务工作和再就业培训工作结合起来,组织开展以女性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为主要对象的“春风送岗位”活动,积极协调相关部门,探索家政服务工作新路子,不断开拓家政服务市场。要结合妇联工作的实际,组织开展政策宣传、技能培训、岗位推介、创业担保贷款、权益维护等工作。

  (三)加强信息宣传报送。春风行动期间的重要活动、重大举措要在本区或本市广泛宣传。请各区将活动现场图片和简要文字说明以及有关新闻和信息线索以电子邮件形式及时报送至专用邮箱(wei_yi@ rsj.beijing.gov.cn),市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将通过官方网站、报纸、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进行宣传。

  (四)做好统计总结工作。各区人力社保部门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制定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方案,及时报送活动开展信息,总结活动有效做法及典型案例。要紧密依托“就业超市”和业务系统,加强求职招聘、就业服务等信息的采集和共享,真实准确地统计各项业务服务数据,并按要求将相应材料报送至市人力社保局:

  2019年2月3日前,报送本区“春风行动”专项活动方案、《2019年春风行动活动安排表》(附件1)电子版(活动安排表中应包括区、街道、乡镇的活动安排),并将此次专项活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报送至专用邮箱(wei_yi@rsj.beijing.gov.cn)。

  2019年3月13日前,报送本区“春风行动”专项活动工作小结,3月19日前报送工作总结和《职业中介机构参加2019年春风行动活动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

  各区人力社保局要及时核查活动期间业务系统中《2019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人力社保部门)(附件3)相关数据,确保业务系统数据与实际情况相符。活动结束后,市人力社保局将统一汇总报送人力社保部。

  请各区发改委(外联办)、总工会、妇联组织于2019年3月15日前,将本部门开展春风行动情况总结和统计表(附件4、5、6)报送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北京市总工会、北京市妇联。

  附件:

  1.2019年春风行动活动安排表

  2.职业中介机构参加2019年春风行动活动情况表

  3.2019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人力社保部门)

  4.2019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发改委、外联办)

  5.2019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工会组织)

  6.2019年春风行动工作情况统计表(妇联组织)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扶贫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北京市总工会    北京市妇女联合会

  2019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