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本市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13号)要求,现将审核合格的6家拟享受稳岗补贴的用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2月20日至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业务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反映。
业务监督电话:83218375。
附件:
2020年2月20日
附件:
根据《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关于完善本市稳定就业岗位补贴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6〕113号)要求,现将审核合格的6家拟享受稳岗补贴的用人单位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2月20日至2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业务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反映。
业务监督电话:832183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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