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人社能发〔2019〕61号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属各委、办、局人事(组织)部门、市直属各单位,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职业技能鉴定所:
为做好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工作,结合社会化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规定,现将2019年度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备案工作
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部门严格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鉴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7〕118号,以下简称118号文件)规定,上半年于5月20日前、下半年于8月30日前完成申报备案工作。
区属机关、事业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后,其相关材料(《2019年度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职业技能等级汇总名册》(见附件1)、《2019年度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职业技能等级推荐表》(见附件2)、《2019年度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职业技能等级成绩表》(见附件3)、《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变动审批表》)报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市属机关、事业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并公示后,其相关材料(同上)报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工作完成后,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部门上半年于5月24日前、下半年于9月12日前完成培训报名工作,各培训、鉴定机构对申报条件、材料再次确认后,开展培训、鉴定工作。
二、关于职业培训工作
(一)机构范围。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部门可结合需求,在《2019年度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册》(见附件4)中选择培训机构。
(二)报名规定。培训机构应按照118号文件规定,对申报人的条件进行确认后,方可上报培训信息,组织开展培训工作。
(三)程序规定。各培训机构完成相关职业培训工作后,将培训合格人员信息填入《2019年度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职业技能等级汇总名册》并加盖培训机构公章后,转至相关鉴定机构(详见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便民服务”栏)。
三、关于技能鉴定工作
(一)鉴定时间安排
理论考试时间统一安排在6月16日至30日、11月16日至30日两个时间段内完成。
(二)工作时限及程序
1.鉴定前20个工作日,各鉴定机构向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鉴定专场计划。
2.市、区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的函》(京发改〔2014〕143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完成鉴定费收缴工作。
3.各鉴定机构在组织完成理论知识考试后4周内,完成操作技能考试;6周内完成综合评审工作。
(三)其他事项
1.距退休时间不足12个月的申报人,在申请鉴定时,鉴定机构应告知本人鉴定取证周期较长,并与本人签署告知书存档备查。
2.上述各阶段工作完成后,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部门将相关材料(《2019年度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职业技能等级汇总名册》、《2019年度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职业技能等级备案表》(见附件5)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备案。
3.各环节公示期原则上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根据申报人现等级起薪时间等情况,严格把握标准;结合岗位管理、材料公示、聘用备案等重点环节,加大指导、监管力度。按照今年全市职业技能培训、鉴定统一部署,积极稳妥落细落实。
(二)培训机构要严格按照批准的职业范围、等级开展培训,严格确认申报人员资格条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将加大督导和抽查力度,督导结果将作为培训机构日常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
(三)鉴定机构要严格按照北京市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组织鉴定工作,进一步规范鉴定流程、强化鉴定质量。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中心将加强督导和检查工作,检查结果将作为鉴定机构“双百分”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人员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能发〔2017〕133号)文件要求,2018年已完成机关事业单位专场职业技能培训,且在国家可实施职业技能鉴定范围内的考生,可直接参加2019年职业技能鉴定。
附件:
1.2019年度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职业技能等级汇总名册
2.2019年度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职业技能等级推荐表
3.2019年度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职业技能等级成绩表
4.2019年度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名册
5.2019年度北京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申报职业技能等级备案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