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26号),现将审核合格的574家拟享受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免申报、直接付”企业公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3月4日至3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业务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反映。
业务监督电话:83218375。
2020年3月4日
附件: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支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发〔2020〕26号),现将审核合格的574家拟享受失业保险费稳岗返还“免申报、直接付”企业公示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3月4日至3月10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设立业务监督电话,如对公示对象有情况反映的,可在公示期间拨打电话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部门反映。
业务监督电话:83218375。
2020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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