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社局,省直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了准确掌握全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各类人员岗位聘用变动情况、公开招聘情况和分行业系统等情况,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公开招聘和聘用工作,现就开展全省事业单位2016年度岗位统计和2017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统计年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除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全省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和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纳入岗位统计范围(事业单位人员统计年报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岗位统计包括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和聘用情况。管理岗位的政工师人员聘用要专门说明。
二、岗位统计方法
统计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31日,各市(含定州、辛集市)、省直主管部门事业单位通过事业单位岗位统计软件填报《河北省事业单位年度岗位统计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7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报表事业单位人员PS》(PS1-PS10表)。省直属事业单位于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软件的填报,并将纸质文本、有关增减手续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省直主管部门所属事业单位,经主管部门审核,于2017年1月31日前完成软件的填报,并将纸质文本、有关增减手续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以县区为单位填报统计软件,于2017年2月28日前完成汇总填报,并将纸质文本报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三、具体要求
一是要提高事业单位统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各单位要提高重视,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协调好统计工作与其它工作的关系,严格落实责任,逐层逐级严把数据统计审核关。要按照时间节点统计和逐级上报,省直各部门、各市(含定州、辛集市)要督促事业单位完成好统计工作,确保这项基础性工作抓好坐实。
二是要规范统计范围和统计口径,做到统之有据。事业单位统计工作是事业单位管理工作的基础。其中,岗位统计的余缺情况、未聘情况,作为事业单位下年度岗位调整、岗位聘用以及职称申报的依据。数据统计准确真实,岗位管理的底数才能清楚,岗位管理制度才能坚持好,落实好,因此,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到统计范围和口径一致,防止出现漏统、错统和重复统等问题。
三是填报要做到名称规范、内容完整、数据准确。要按照编办批准的事业单位名称填写;按照统计报表填报内容和数据,不能出现内容缺失遗漏的问题;对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审核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岗位聘用结果审核备案表》、《省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方案审核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整工资审批方案》和人员增减有关手续填写事业单位年度岗位统计表和工作人员统计年报。
联系人:马学良
电 话:0311-88616331(传真)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