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河北省第二批高企后备培育服务机构进行公示的通知

时间:2018-01-24 浏览:38次 来源:

各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按照《河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后备培育服务机构建设工作指引(暂行)》(冀科高函〔2017〕46号)有关规定,经各市科技局、国家级高新区管委会审核推荐,河北省科学技术厅组织专家对河北省第二批高企后备培育服务机构进行了评审,现对通过评审的30家企业进行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2018年1月24日至1月30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其中服务机构有异议的,可向河北省科学技术厅以实名、书面形式反映情况,反映情况要有清晰的表述,并提供事实证据。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厅不予受理。对于收到的反映情况,我们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