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众创空间发展,营造有利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环境,根据《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支持省级创业就业示范众创空间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人社字[2016]58号)要求,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聘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各市和省教育厅推荐的创业就业众创空间进行了评审,确定16家省级创业就业众创空间,拟挂“河北省创业就业众创空间”牌匾,并给予资金支持,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11月11日至11月17日。
如对公示中的众创空间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
联系人:彭素敏
联系方式:0311-88616862 88616864(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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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1月11日